央廣網北京5月23日消息(記者孫瑩)北京朝陽法院公告,“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案將於2014年05月27日(星期二)上午09:00在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5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提起公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5月13日正式受理此案。公訴機關指控稱,李代沫於2014年2月至3月間,在其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首開幸福廣場某室的暫住地內,先後多次分別容留盧某某、郝某某、鄭某某吸食毒品。後李代沫被查獲歸案。2014年3月18日,李代沫被刑事拘留,4月16日被批捕。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代沫無視國法,為滿足私欲,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將於5月27日一審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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