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8月29日電(記者李建平)9月1日起,湖北全省範圍內大部分創業項目將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即創業者先拿營業執照,再根據需要辦理經營許可證。這是對現行“先證後照”制度的重要改革舉措,旨在進一步提高創業的效率,激發市場活力。這是記者8月29日從湖北省工商局瞭解到的。
      據介紹,此前創辦企業,創業者需先到有關部門取得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期間,因尚未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創業者難以開展銀行開戶、招工、客戶洽談等前期籌備工作,而“先照後證”則為創業者贏得了起跑時間。
      根據新規,湖北只保留了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必須先許可、後辦照的53項行政審批事項,其餘107項原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事項,即“先照後證”。為提醒申請人守法經營,工商機關在核發“先照後證”事項營業執照時,將在經營範圍欄中標註“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後方可經營”字樣,並向申請人書面告知應辦理的許可事項、許可依據、實施許可部門及其聯繫方式。
      此前,湖北已在襄陽、宜昌、東湖技術開發區等地區試點推行此政策,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以宜昌市為例,該市在進行這項試點工作10天后,就有6家企業嘗鮮。其中,一家準備經營進口食品的企業表示,“先照後證”要比“先證後照”節省15天的等待“辦證”的時間,這期間,企業完成了在銀行開戶、與客戶洽談簽單等事宜。  (原標題:湖北工商登記9月起“先照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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